商用電動車充電器回扣公告商用電動車充電器返利計劃的登記現已結束。請回來查看下一次註冊機會的資訊。 若要收到關於即將舉辦的報名和研討會的通知,請將您的姓名和電子郵件地址發送至 [email protected]。 未來註冊機會的條款與條件及回贈金額可能會變更。感謝您與我們一起推進永續運輸解決方案! 最後更新:2026 年 4 月 20 日 |
關於本計畫
商用電動車充電器返利計劃提供返利,以幫助抵銷安裝電動車供電設備 (EVSE) 的成本,其中包括:
- 如果在弱勢社區部署 2 級充電器為輕型電動車充電,每個充電器最高可獲得 5,000 美元的回扣。
- 直流快速充電器 (DCFC) 如果部署在弱勢社區,為輕型電動車充電的退稅最高可達 125,000 美元。
- 為中型和重型電動車充電的充電器回扣,每個充電器最高可達 125,000 美元,視功率輸出而定。
有關資金可用性和申請處理的最新資訊,請造訪商用電動車充電器返利計劃資金儀表板。
瞭解如何定義弱勢社羣,以及如何透過下面的常見問題按鈕進行查詢。
申請前
新的充電器會增加您的地點對電網的電力需求。LADWP 需要確保為您的場地提供服務的公用事業基礎設施有足夠的規模,以避免在充電器安裝之前出現任何服務問題。
當您提交完整的客戶提交包時,LADWP 將評估未來電動車充電負載對現有公用事業基礎設施的影響,並決定是否需要任何升級以為新充電器提供服務。
向 LADWP 的電動車服務設計小組提交客戶提交包的選項全年可用 - 使用下面的提交計劃按鈕。
如對工程核准程序有任何疑問,請造訪我們的充電器安裝頁面,或聯絡 [email protected]。
如何申請
目前申請已結束。請回來查看下一次報名機會的資訊,或將您的姓名和電子郵件地址寄到 [email protected],以獲得即將舉行的報名機會和研討會的通知。
充電要求
商業回扣要求
所有充電器都必須經過國家認可測試實 驗室 (NRTL) 的認證和列名,但適用於中型和重型電動車的充電器除外。這些設備必須由持牌電氣承包商永久安裝,並硬接線至建築物處所(牆面式、柱式或底座式),使用期限至少為五年。就返利計劃而言,EVSE 定義為在電動車與處所配線之間傳輸能量的設備和導體,配備一個或多個充電端口和連接器,用於為電動車充電。充電器是提供電力的系統,一次透過一個連接器為一輛電動車充電。請參閱以下一般計劃指引,並請參閱條款與細則以瞭解更多資訊。
適用於輕型電動車的 2 級充電器
- SAE J1772 或 SAE J3400 連接器
- 可為單一電動車提供至少 6.2 kW 的電力
- 可使用動態負載管理。在最惡劣的負載管理情況下,2 級充電器提供給單輛電動車的電力不得少於 8 安培。
- 於 2024 年 6 月 1 日或之後安裝。
- 每個供員工、客戶、訪客或租戶或公眾使用的停車位可獲得一個 2 級充電器回扣。每個處所最多可獲得 80 個回扣。
- 由國家認可的測試實驗室(例如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UL))認證和列名
| 第 2 級適用於輕型電動車 | 輸出 (kW) | 每個充電器的最高返利金額 |
| 充電器 - 位於弱勢社區(根據 CalEPA 定義) | 6.2 及以上 | $5,000 |
| 充電器 - 位於非弱勢社區 | $4,000 |
輕載電動車的直流快速充電器
- 保證每個主動式充電器的輸出功率為 50 kW 或以上。
- 於 2024 年 6 月 1 日或之後安裝。
- 以下兩種快速充電連接器類型符合資格:SAE CCS 和 SAE J3400。
- DCFC 層級是根據充電速度最壞情況下的輸出功率而定,在最壞情況下,每部車輛可使用的電力最少。
- 每個處所最多可獲得 20 個 DCFC 回扣,但最多只能有兩個 DCFC 受限制存取。所有其他 DCFC 都必須在每週 7 天、每天 18 小時(假日除外)對外開放。
- DCFC 必須在規定的使用期限(至少五年)內連接至後端網路營運中心,以便進行遠端診斷、遠端啟動和使用資料收集。
- 由國家認可的測試實驗室(例如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UL))認證和列名
| 位於弱勢社區(由 CalEPA 定義)的輕型電動車直流快速充電器 | 每個充電器的保證輸出 (kW) | 每個充電器的最高返利金額 |
| 第 1 層 | 50 至 149 | $25,000 |
| 第 2 層 | 150 至 274 | $68,750 |
| 第 3 級 | 275+ | $125,000 |
| 位於非弱勢社區的輕載電動車直流快速充電器 | 每個充電器的保證輸出 (kW) | 每個充電器的最高返利金額 |
| 第 1 層 | 50 至 149 | $20,000 |
| 第 2 層 | 150 至 274 | $55,000 |
| 第 3 級 | 275+ | $100,000 |
適用於中型和重型電動車的充電器
- 交流充電器的輸出功率為 6.2 kW 或以上,直流充電器的輸出功率為 24 kW 或以上。
- 於 2024 年 6 月 1 日或之後安裝。
- DCFC 層級是根據充電速度最壞情況下的輸出功率而定,在最壞情況下,每部車輛可使用的電力最少。
- 每次申領退稅時,需提供購買全新中型和重型路面插電式電動車(僅限公交巴士、校車和卡車)的證明。充電器擁有者和車輛擁有者/承租人可能是不同的實體。
- 合資格車輛必須符合加州政府機構的財務獎勵資格。
- 每個處所的最高退稅金額為 2,000,000 美元。
- 充電器必須由全國認可的測試實驗室 (NRTL) 列名,或經洛杉磯建築與安全部 (LADBS) 核准後進行現場測試。
| 中重型電動車充電器 | 輸出 (kW) | 每個充電器的最高返利金額 |
| AC-1 | 6.2 至 49 | $10,000 |
| AC-2 | 50 至 99 | $20,000 |
| AC-3 | 100 及以上 | $30,000 |
| DC-1 | 24 至 49 歲 | $35,000 |
| DC-2 | 50 至 99 | $60,000 |
| DC-3 | 100 至 149 | $100,000 |
| DC-4 | 150 及以上 | $125,000 |
計劃文件
先前的註冊文件
2024 年 6 月公開註冊文件:
2024 年 2 月公開註冊文件:
2023 年 6 月公開註冊文件:
即將舉行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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